吃河豚風險大恐致命,餐廳料理應以安全為優先! | 河豚

食品藥物管理局於4 月24 日接獲4 名民眾前往餐廳(德川日本料理,台南市中西區健康路1 段36 號)食用河豚,食用後產生河豚毒中毒症狀,經調查患者應是食用白 ...:::首頁最新消息焦點新聞10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吃河豚風險大恐致命,餐廳料理應以安全為優先!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建檔日期:100-04-25更新時間:100-04-25食品藥物管理局於4月24日接獲4名民眾前往餐廳(德川日本料理,台南市中西區健康路1段36號)食用河豚,食用後產生河豚毒中毒症狀,經調查患者應是食用白鯖河豚所致,患者現於醫院治療中,肇事業者現已停業接受調查。

有毒河豚所含之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其潛伏期短,民眾食用河豚後約10~45分鐘即有症狀,主要為唇舌麻痺、四肢麻痺、嘔吐、失聲、漸進性肌肉麻痺、四肢抽搐、呼吸困難、血壓下降和意識消失等,由於目前並無解毒劑,且毒素不會因加熱而失去毒性,即使河豚經過烹煮後仍有可能造成食品中毒,台灣水產品種類繁多,民眾可選擇無毒的魚種食用,避免食用河豚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切勿貪圖美味冒險嚐試。

民眾若因食用河豚而有上述症狀,應於就醫時,告訴臨床醫師,以利診斷及治療。

食品藥物管理局自去年底至今,陸續接獲多起食用河豚中毒之案例,有毒河豚食用後會造成人體神經性中毒,嚴重者恐有生命危險!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呼籲餐廳業者千萬不要將河豚作為料理食材,一旦發生中毒,害人害己。

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呼籲,河豚種類眾多,辨別不易,食用河豚風險大,為確保自身生命安全,民眾應避免食用河豚,餐飲業者應以食品安全為優先,不要以河豚為料理食材。

有關河豚毒素中毒參考資料可查詢食品藥物管理局網頁:http://www.fda.gov.tw/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1949本部簡介部長次長主任秘書行政組織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使命願景及重大政策政策報導部徽設計說明最新消息焦點新聞真相說明公告訊息活動訊息招標資訊就業資訊便民服務部長信箱線上申辦服務專區表單下載諮詢服務專線政府出版品電子報訂閱專區相關問題Q&A常用查詢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法規通報全國法規資料庫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反貪資訊網遊說法專區法規鬆綁衛教視窗宣導專區影音專區相關連結員工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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