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說明(智能障礙、學習障礙) | 學習障礙鑑定流程
臺中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說明(智能障礙、學習障礙) «一定要有「家長同意書」才能 ... 臺中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安置流程.跳到主要內容區首頁臺中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說明(智能障礙、學習障礙)發佈者:廖特教組長臺中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說明(智能障礙、學習障礙)«一定要有「家長同意書」才能提報鑑定!«一、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x7VknBzwRtjGziEjzLdrddrLIkNTKRZ/view?usp=sharing(一)智能障礙(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3條)«智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 有顯著困難者。
前項所定智能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二、學生在生活自理、動作與行動能力、語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行 為等任一向度及學科(領域)學習之表現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
«臺中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智能障礙」學生鑑定安置流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g6y8OhG-8EPTR2dy5cNSHN712eeNf9k/view?usp=sharing (二)學習障礙(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0條)«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 能力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 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 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 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臺中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安置流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fZ_UC4YcnmClM75KF6UqepsHJ9-7NQwi/view?usp=sharing«若懷疑學生為學習障礙,請先提供一般教育輔導措施及轉介前介入一學期以上,經特推會 評估確定提供之輔導無顯著成效者,再申請鑑定。
二、臺中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暨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 作業流程圖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C7JaViVAOosXTYzCywd91arO-VCKHlN/view?usp=sharing三、中部地區政府辦理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療機構冊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IUTjoX9CDyRqmNQ5Wzyuy36tdRb2yzA/view?usp=sharing 四、醫院診斷證明摘要補充說明(學障、智障、情障、自閉症)~家長版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RWu5NOyIzDAh0yjBVTGNjqN46VjKHEb/view?usp=sharing瀏覽數:友善列印分享
前項所定智能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二、學生在生活自理、動作與行動能力、語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行 為等任一向度及學科(領域)學習之表現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
«臺中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智能障礙」學生鑑定安置流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g6y8OhG-8EPTR2dy5cNSHN712eeNf9k/view?usp=sharing (二)學習障礙(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0條)«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 能力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 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 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 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臺中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安置流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fZ_UC4YcnmClM75KF6UqepsHJ9-7NQwi/view?usp=sharing«若懷疑學生為學習障礙,請先提供一般教育輔導措施及轉介前介入一學期以上,經特推會 評估確定提供之輔導無顯著成效者,再申請鑑定。
二、臺中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暨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 作業流程圖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C7JaViVAOosXTYzCywd91arO-VCKHlN/view?usp=sharing三、中部地區政府辦理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療機構冊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IUTjoX9CDyRqmNQ5Wzyuy36tdRb2yzA/view?usp=sharing 四、醫院診斷證明摘要補充說明(學障、智障、情障、自閉症)~家長版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RWu5NOyIzDAh0yjBVTGNjqN46VjKHEb/view?usp=sharing瀏覽數:友善列印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