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字解释 | 徵部首
徵 zhǐ 古代五音之一,相当于简谱“5”。
徵 zhēng 见“征”③徵⑦。
笔画数:15; 部首:彳; 笔顺编号:332252111213134. 索引参考. [故训彙纂]:765|0843.1[zhǐ][zhǐ]部首:彳部首笔画:3画总笔画:15画简体:征康熙字典笔画:(徵:15)汉程字典详细解释返回分类五笔编码:tmgt仓颉编码:HOUGK四角号码:20202UniCode:U+5FB5异体字集:徴汉程字典解释徵zhǐ古代五音之一,相当于简谱“5”。
徵zhēng见“征”③徵⑦。
笔画数:15;部首:彳;笔顺编号:332252111213134索引参考[故训彙纂]:765|0843.1[康熙字典]:页370第41(点击查看原图)[汉语字典]:卷2页0842第07详细解释徵zhǐ【名】古代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的第四音。
相当于工尺谱上的“六”,现在简谱上的“5”〖“6”inatraditionalChinesemusicalnotationor“5”innumberedmusicalnotation〗徵,五声之一,弦用五十四丝,其声清。
——《正字通》又如:徵羽(宫、商、角、徵、羽五声音节中的后两音)另见zhēng字形结构[首尾分解查字]:彳攵(renwen)[笔顺编号]:332252111213134[笔顺读写]:撇撇竖竖折竖横横横竖横撇横撇捺汉语字典解释[①][zhēng][《廣韻》陟陵切,平蒸,知。
]亦作“徴1”。
(1)预兆;迹象。
(2)引申为象征。
(3)证明;证验。
(4)表现;表示。
参见“徵實”、“徵數”。
(5)质问;询问。
(6)取信。
(7)征召;征聘。
多指君召臣。
(8)谓收捕。
(9)指所征召的徒役。
(10)征收。
(11)招致,招惹。
(12)求取;索取;征取。
(13)成。
(14)主管。
参见“徵藏史”。
(15)姓。
三国吴有徵崇。
见《三国志·吴志·程秉传》。
[②][chéng][《集韻》持陵切,平蒸,澄。
]亦作“徴2”。
(1)通“懲”。
警戒;惩罚。
(2)古地名。
在今陕西省澄城县。
[③][zhǐ][《廣韻》陟里切,上止,知。
]亦作“徴3”。
古五音之一。
康熙字典解释【寅集下】【彳字部】徵〔古文〕𢾷𢽠𡈼𢽡【唐韻】陟陵切【集韻】【韻會】知陵切,𠀤陟平聲。
【說文】召也。
从微省。
𡈼爲徵,行於微而文達者,卽徵之。
【周禮·天官·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
【註】別異諸官,以備王之徵召。
【周語】唯官是徵。
又【廣韻】證也,明也。
【書·洪範】念用庶徵。
【左傳·昭三十年】且徵過也。
【註】徵,明也。
又【廣韻】成也。
【儀禮·士昏禮】納徵。
【註】徵,成也。
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
又問也。
【左傳·僖四年】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
又斂也。
【周禮·地官】閭師以時徵其賦。
【疏】閭師徵斂百里內之賦貢。
又求也。
【史記·貨殖傳】物賤之徵貴。
【註】徵,求也,謂此處物賤,求彼貴賣之。
又【爾雅·釋詁】徵,虛也。
又姓。
【廣韻】吳太子率更令河南徵崇。
又【集韻】持陵切,音懲。
縣名。
【左傳·文十年】泰伯伐晉,取北徵。
【音義】今徵縣。
【史記·河渠書】穿渠,自徵引洛水,至商顏下。
【前漢·地理志】左馮翊有徵縣。
【註】卽今之澄城是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陟里切,知上聲。
【玉篇】宮徵也。
【爾雅·釋樂】徵謂之迭。
【樂書】聲出於心,而齒合吻開,爲之徵。
徵,火也,其性烈而善燭。
五音配夏。
徵 zhēng 见“征”③徵⑦。
笔画数:15; 部首:彳; 笔顺编号:332252111213134. 索引参考. [故训彙纂]:765|0843.1[zhǐ][zhǐ]部首:彳部首笔画:3画总笔画:15画简体:征康熙字典笔画:(徵:15)汉程字典详细解释返回分类五笔编码:tmgt仓颉编码:HOUGK四角号码:20202UniCode:U+5FB5异体字集:徴汉程字典解释徵zhǐ古代五音之一,相当于简谱“5”。
徵zhēng见“征”③徵⑦。
笔画数:15;部首:彳;笔顺编号:332252111213134索引参考[故训彙纂]:765|0843.1[康熙字典]:页370第41(点击查看原图)[汉语字典]:卷2页0842第07详细解释徵zhǐ【名】古代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的第四音。
相当于工尺谱上的“六”,现在简谱上的“5”〖“6”inatraditionalChinesemusicalnotationor“5”innumberedmusicalnotation〗徵,五声之一,弦用五十四丝,其声清。
——《正字通》又如:徵羽(宫、商、角、徵、羽五声音节中的后两音)另见zhēng字形结构[首尾分解查字]:彳攵(renwen)[笔顺编号]:332252111213134[笔顺读写]:撇撇竖竖折竖横横横竖横撇横撇捺汉语字典解释[①][zhēng][《廣韻》陟陵切,平蒸,知。
]亦作“徴1”。
(1)预兆;迹象。
(2)引申为象征。
(3)证明;证验。
(4)表现;表示。
参见“徵實”、“徵數”。
(5)质问;询问。
(6)取信。
(7)征召;征聘。
多指君召臣。
(8)谓收捕。
(9)指所征召的徒役。
(10)征收。
(11)招致,招惹。
(12)求取;索取;征取。
(13)成。
(14)主管。
参见“徵藏史”。
(15)姓。
三国吴有徵崇。
见《三国志·吴志·程秉传》。
[②][chéng][《集韻》持陵切,平蒸,澄。
]亦作“徴2”。
(1)通“懲”。
警戒;惩罚。
(2)古地名。
在今陕西省澄城县。
[③][zhǐ][《廣韻》陟里切,上止,知。
]亦作“徴3”。
古五音之一。
康熙字典解释【寅集下】【彳字部】徵〔古文〕𢾷𢽠𡈼𢽡【唐韻】陟陵切【集韻】【韻會】知陵切,𠀤陟平聲。
【說文】召也。
从微省。
𡈼爲徵,行於微而文達者,卽徵之。
【周禮·天官·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
【註】別異諸官,以備王之徵召。
【周語】唯官是徵。
又【廣韻】證也,明也。
【書·洪範】念用庶徵。
【左傳·昭三十年】且徵過也。
【註】徵,明也。
又【廣韻】成也。
【儀禮·士昏禮】納徵。
【註】徵,成也。
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
又問也。
【左傳·僖四年】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
又斂也。
【周禮·地官】閭師以時徵其賦。
【疏】閭師徵斂百里內之賦貢。
又求也。
【史記·貨殖傳】物賤之徵貴。
【註】徵,求也,謂此處物賤,求彼貴賣之。
又【爾雅·釋詁】徵,虛也。
又姓。
【廣韻】吳太子率更令河南徵崇。
又【集韻】持陵切,音懲。
縣名。
【左傳·文十年】泰伯伐晉,取北徵。
【音義】今徵縣。
【史記·河渠書】穿渠,自徵引洛水,至商顏下。
【前漢·地理志】左馮翊有徵縣。
【註】卽今之澄城是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陟里切,知上聲。
【玉篇】宮徵也。
【爾雅·釋樂】徵謂之迭。
【樂書】聲出於心,而齒合吻開,爲之徵。
徵,火也,其性烈而善燭。
五音配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