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說「思想」,何謂「思想」 | 什麼 叫思想

思想是一個體系,且這個體系是圓融貫通、圓滿自足的,倘若知識不能貫通,矛盾重重,則非思想。

此外,此定義實質上亦涉及思想的創造性, ...平素人們談及諸如哲學家、藝術家、政治家、文學家等人類那些「智慧的頭腦」時,總要涉及其「思想」如何如何。

不過,當人們談論其思想時,卻往往忘卻「思想」本身,甚至缺乏對思想自身的思索和深層追問,如:何謂思想,它究竟如何發生?...如何界定思想關於思想的定義,《現代漢語詞典》和《辭海》的諸種解釋,總體而言,偏重於思想的外延解釋,而對於其內涵,尤其作為支撐起思想家存在的思想之內涵的解釋,則未免顯得單薄。

即使有所涉及,也僅僅停留於「引用性」的解釋。

如所謂「思想即理性認識」的解釋——無論《現代漢語詞典》還是《辭海》皆引用「理性認識與感性認識的關係」來進行解釋,並將其表述為「正確的思想來自於社會實踐,是經過由實踐到認識,由認識到實踐的多次反覆而形成的」。

稍加揣摩,當知這種解釋存在著某種「錯位」,因為它試圖用對比的方式(與感性認識對比)說明「正確思想」的來源,但沒有指向思想本身,沒有闡明思想的本質屬性。

更何況,把思想僅僅解釋為「理性認識」,亦未必契合思想本義。

我們姑且回到「思想即理性認識」這一涉及思想內涵的解釋上來,「理性認識」是不是一定意味著思想?答案是否定的。

毋庸置疑,科學知識屬於理性認識的範疇,然而知識本身卻未必屬於思想。

倘若如此,凡是學過自然科學的人都「有」思想了。

又則,上述解釋中的「理性認識」,固然是針對感性認識而言,但就哲學角度而言,與理性認識相對的除了感性認識這一「認識範疇」外,還有理性與非理性這一對「思維範疇」。

若按照上述標準,那麼「非理性」似乎就不能屬於思想的範疇了。

而事實卻未必如此。

我們知道宗教思想大多屬於「非理性」的範疇,然而宗教無疑屬於思想,甚至稱得上偉大的思想。

上述將「思想」僅僅定位於理性認識的解釋,似乎有排除「非理性」思想的嫌疑。

至於《現代漢語詞典》和《辭海》上關於思想的其他解釋,如將「思想」解釋為思念、想念或想法等,則純屬詞彙意義上的用法,這裡不做過多討論。

那麼,思想究竟意味著什麼?也許以肯定的方式給思想直接下定義,本身就是很麻煩的事。

我們可嘗試將與思想有關的主要元素,如邏輯、理性思維、主體、實踐、體驗、創新、體系等要件作一扼要分析,試圖用「肯定—否定」的方式去「切近」思想。

思想無疑需要邏輯,但邏輯本身是一種思維的工具,並非意味著思想;思想需要理性思維,然而理性思維的對象及成果未必都能達到思想的高度;思想需要從主體(人)中流出,需要主體創造,但從主體中「流出」和創造的並非都是思想——如高樓是由工程師和建築工人共同創造出來的,然而建築工人乃至建築師並不是思想家;思想要講究體系的自洽性,但謊言也能自圓其說;思想最終需要能付諸實踐,至少能付諸體驗(即便是神秘的體驗,如宗教體驗等),否則就淪為痴想、夢想,然而能付諸實踐的經驗乃至本能未必等同於思想;思想需要靈感,但不著邊際的空想、夢想不過是痴人說夢,距離思想仍有距離……通過上述粗淺探討和「肯定—否定」的分析,我們大致描述出思想應具備的要素並大致形成思想的「輪廓」。

筆者曾嘗試著將思想表述為「理性主體在客觀事物(知識)的刺激下,藉助邏輯所形成的,能導致實踐意向,且具有創造性的思維產物」。

但偶然一次機會,讀到馬一浮先生對思想所下的定義,不由拍案擊掌,服膺於心,遂放棄自己所下的定義。

...思想是具有創造性的體系《泰和宜山會語》中,馬先生明確指出:「……文化根本在思想,從聞見得來的不是知識,由自己體究,能將各種知識融會貫通,成為一個體系,名為思想。

」筆者以為,此定義有下列精當之處。

其一,理清了思想與知識的界限,避免將外在知識誤讀為思想。

外在的知識(聞見之知)不是思想,倘如此,凡能學習、有知識之人皆有思想。

其二,強調思想的內在性。

思想必須是自己體認出來的,思想可以包含知識,但這種知識必須是「入心」的,須經過「涵泳」體認(察)出來,而非外在的言說。

其三,強調了思想的「實踐」的可能性。

思想從內心流出,其實意味著思想自身的「實踐性」、體驗性(宗教中的神秘體驗,亦類此)——至少思想必須能影響人,假若一種思想永遠無實踐、體驗的可能性,思想則為空想、幻想而失去存在的意義。

其四,強調思想的體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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