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膜相關淋巴組織淋巴瘤的個體化治療 | malt淋巴瘤

細胞淋巴瘤。

由於MALT淋巴瘤的特殊性,除局部胃MALT淋巴瘤 ...1983年Isaacson和Wright提出了黏膜相關淋巴組織(MALT)淋巴瘤的概念。

2001年世界衛生組織淋巴造血系統腫瘤分類(Jaffe,2001)將該腫瘤命名為MALT型結外邊緣區B細胞淋巴瘤。

由於MALT淋巴瘤的特殊性,除局部胃MALT淋巴瘤以外,目前尚未在其他MALT淋巴瘤的標準起始治療方面達成共識。

本文就近年來對於MALT淋巴瘤治療的共識與爭議進行闡述,供同道參考!Hp的清除治療2013年NCCN指南指出對於Hp陽性的ⅠE、ⅡE期的早期胃型MALT淋巴瘤,病變局限在黏膜層首選三聯抗Hp治療,清除Hp後腫瘤一般在4~6個月內消褪,並內鏡隨訪。

而對於Hp陰性或進展期的胃MALT淋巴瘤,可採用放療、利妥昔單抗單藥或抗Hp治療後內鏡隨訪。

超聲內鏡確定黏膜下浸潤及t(11;18)/API2-MALT1融合基因是Hp清除治療抵抗的獨立預測因子MALT淋巴瘤侵犯黏膜下層的患者,對Hp清除治療的反應性較差,提示病變侵犯深度作為一個預後因子。

因此,除了評估幽門螺桿菌的狀態,腫瘤浸潤深度及t(11;18)也應該在根除治療前仔細考慮。

研究表明t(11;18)、t(1;14)對治療有指導意義,伴任一染色體易位患者對於Hp清除治療反應不佳。

CagA蛋白對於抗生素治療胃MALT淋巴瘤的指導意義尚存在一定爭議一種說法認為抗生素對攜帶CagA染色陽性的Hp患者無效,且這種患者多伴有t(11;18)或其他染色體易位;另一研究表明,CagA陽性對於Hp清除療法反應優於CagA陰性患者。

CR後的監測問題應引起重視有數據顯示在Hp清除治療後微小殘留病變的患者90%以上仍有良好預後且不需進一步治療干預。

胃MALT淋巴瘤一般不發展為系統受累,大多數患者經抗生素清除Hp達到長期緩解,繼續化療並不能改善臨床結果。

化療多保留給進展期或有系統症狀的MALT淋巴瘤患者。

但也有證據顯示抗生素治療存在晚期復發,因此應進行長期內鏡隨訪。

對於胃型MALT淋巴瘤一項研究指出,DLBCL成分,黏膜下浸潤深度和年齡在單因素分析中表現出顯著的關聯,而在多因素分析中,僅有EUS的黏膜下浸潤深度與EFS顯著相關。

最近歐洲及日本研究建議胃MALT淋巴瘤反應殘餘病灶和無變化狀態可以接受為期兩年的觀察和等待的姑息治療,並且此種治療可繼續延長除非證實病情進展或內鏡下復發。

放射治療NCCN指出病變在ⅠE期或Ⅱ期局限性的Hp陰性MALT淋巴瘤,首選放療,也可採用利妥昔單抗單藥治療。

研究表明,淋巴瘤治療後局部復發的,放療仍可取得理想療效。

NanTK等對48例胃MALT淋巴瘤患者回顧性分析,其中34例接受單純放療,其餘患者則聯合抗HP、化療、手術治療。

單純放療組均達pCR,5年OS為90.3%,EFS為85.2%。

因此,放療可作為Hp陰性或根除Hp治療無效患者的首選或挽救性治療手段。

Memorial腫瘤中心對1134例胃MALT淋巴瘤患者回顧性研究中發現21%的患者接受放療和24%患者接受了化療作為初始治療。

在347例ⅠE期患者中,單獨放療被證明有更好病因相關生存率。

Hancock等回顧性研究也表明早期胃MALT淋巴瘤放療能取得較好生存率,加入細胞毒藥物或利妥昔單抗作為初始化療方案並不能增加生存獲益。

對於非胃早期MALT淋巴瘤,放療也有著良好的療效。

JayantS等對167例接受放療治療的早期MALT淋巴瘤患者進行研究,並依據部位調整照射劑量,單純放療總反應率100%,其中CR/Cru99%。

中位隨訪7.4年,至隨訪結束時17例死亡,其中14例死於其他疾病,3例死於淋巴瘤。

另一研究對48例眼及附屬器官MALT淋巴瘤患者進行觀察:52處病灶中46處CR、6處PR。

3例患者分別在CR後第34、48、52個月原位復發,挽救性放療均達CR;10年RFS為93.1%,OS為86.9%。

因此,對於早期胃和非胃MALT淋巴瘤,放療均顯現出了良好的療效。

但是對於放療劑量及放療後局部復發的問題,應引起充分的重視。

化療對於Ⅲ及Ⅳ期的MALT淋巴瘤,淋巴結或器官廣泛浸潤有治療指征時,應當給予系統化療。

CHOP、COP、氟達拉濱、苯丁酸氮芥等均為常用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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