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許可僅登載三價鉻或六價鉻,是否要申報“總鉻” | 總鉻

依收費辦法第6條規定若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僅登載三價鉻或六價鉻者,應申報繳納總鉻徵收項目之水污染防治費,並依收費辦法第13條規定之 ...常見問答首頁常見問答水質計算方式:::常見問答徵收制度及緣由徵收對象及期程計費方式水質計算方式水量計算方式申報及繳費方式事業污染減量案例諮詢窗口電話:(02)2707-5158傳真:(02)2704-2985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09號12樓服務時間:非例假日週一至週五09:00~12:3013:30~18:00水污費諮詢及審理單位: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如許可僅登載三價鉻或六價鉻,是否要申報“總鉻”項目?如需申報,其水質如何計算?更新日期:2020-05-06瀏覽人次:305友善列印展開社群分享臉書推特LINE依收費辦法第6條規定若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僅登載三價鉻或六價鉻者,應申報繳納總鉻徵收項目之水污染防治費,並依收費辦法第13條規定之排放水質計算方式(該業別或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90%、定期檢測申報資料、水質檢測值(無需定檢者)…等)擇一方式進行「總鉻」項目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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