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爵士 | 維持健康的好方法 - 2024年11月

白色爵士

作者:詹姆士.艾洛伊
出版社:臉譜
出版日期:2011年05月15日
ISBN:9789861208077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342元

黑色小說之王詹姆士.艾洛伊傳世系列、「洛城四部曲」之精彩完結
  我只剩回憶的決心。  新聞,人名,事件,極其殘暴無情,哀求我把他們串連成線。  多年以後,故事仍模糊零散。那些名字的主人不是死了,便是愧疚得三緘其口。  而我,大維.克連,簽賭收帳人、殺手、警察、逃亡者……同時也是深愛妳的人
  洛杉磯,一九五八年,道奇球場興建前夕──大批拉丁裔移民等著被掃出球場預定地。
  欣欣向榮的都市,不斷改換的地景,這塊地方若說有什麼是百分之百確定的,那肯定是「大維.克連是個壞透了的壞蛋」。雖然,他是洛城警局的副隊長、風化組指揮官,但是他同時也是廉價租屋的房東、催帳人、為黑道出力的合法打手、幫出錢大爺掃除麻煩的殺手。在洛城的黑暗秩序中,他雖稱不上橫行霸道,卻也自成一股勢力。
 然而,一個小小的闖空門案,竟讓克連副隊長陷入迷陣之中。
  先是長官要他只能跟搭檔兩人辦案,祕密會報;接著是航空鉅子霍華.休斯找上他,重金顧他跟蹤一個不成氣候的女明星;最棘手的是,他的搭檔發顛搞鬼,等著要舉發克連警官的祕密副業……不過這一切都比不上他發現自己戀愛了……。
  在一片污濁的黑白勢力鬥法中,沒血沒淚的惡漢警探居然看見可能扭轉他命運的那道亮光──穿著高中女生制服,扮演原子吸血鬼的小明星葛蘭黛。即便她是休斯的禁臠,黑幫角頭也垂涎覬覦她,甚至她是有案在身,都阻止不了為愛發熱的大維.克連,他不顧自己,只想保護葛蘭黛,甚至不在意讓自己成為黑白兩道的靶心。他亂了套,離了譜,賄賂、勒索、恐嚇、買通……一切都不成章法,一切都在他的回憶中迴旋、墜落……
  惡德警官大維.克連獨白的聲音簡潔犀利,拔高激昂一如薩克斯風的悲鳴,殘酷冷血一如他敘述的事件;他帶領我們見識到一個由巨大的野心、貪慾和偏執所塑造的世界──一座真實又鮮活的天使之城
作者簡介
詹姆士.艾洛伊 James Ellroy
  一九四八年生於美國洛杉磯,父親是一位會計師,母親是護士。雙親離異後,六歲的艾洛伊跟隨母親搬遷到艾爾蒙特市。一九五八年母親遭謀殺致死,艾洛伊搬回與父親同住;同年,父親給了他一本傑克.偉柏所寫的《The Badge: a history of the LAPD》一書閱讀,艾洛伊登時栽入此書著迷不已,此二事件成為艾洛伊日後走上犯罪小說作家之路的重要因素,後者更影響艾洛伊寫下「洛城四部曲」系列,確立他在美國犯罪文學界不可搖撼的地位。
  艾洛伊就讀中學時常做出惹人注意的事,例如寄納粹小冊給喜愛的女孩、批評當時的總統甘迺迪、倡言美國應恢復奴隸制度等,並醉心於影集、電影與犯罪小說的閱讀。惹事生非的艾洛伊最終因在課堂上大肆宣揚納粹主義遭學校開除,不久,他加入美國陸軍的行列,但很快地他發現自己並不適合待在部隊,於是裝作有說話結巴的問題,三個月後便結束了軍旅生活。
  返回老家沒多久,父親便因病去世,留給艾洛伊的最後一句遺言竟是:「想辦法把到每一個為你服務的女服務生。」之後他帶著離開軍隊時一筆微薄的薪餉過活,偷餐館的牛排果腹,一位父親的朋友看不下去,自願擔任艾洛伊的監護人,這樣荒唐的生活才獲得些許改善,此時他還未滿十八歲。
  艾洛伊成年後,再度回到街頭,他選擇了酗酒、嗑藥、露宿公園、進入喜愛女孩的屋內偷竊內衣,以及嗜讀犯罪小說的生活,一次因天冷躲入無人公寓取暖時遭警方逮捕,出獄後進入一間成人書店當起負責雜誌上下貨的店員。
  此時艾洛伊嗑藥、飲酒的劣習不改,嚴重影響到他的健康,直到他兩次患肺炎重症入院、醫生診斷出他患了將會影響腦部的酒精中毒症狀,他才決定加入戒酒協會改變自己的生活。三十歲那年,詹姆士.艾洛伊交出他第一部小說,從此踏上作家一途。
譯者簡介
朱孟勳
  政治大學西洋語文學系畢,曾任出版社編輯,現為專職翻譯。譯作包括《我所緘默的事》、《特洛伊首部曲:銀弓之王》、《玫瑰迷宮》、《國王的五分之一》、《失竊的孩子》、《美人魚的椅子》、《大師的身影》、《魔鬼的羽毛》、《戰前酒》、《在德黑蘭讀羅莉塔》、《古文明之旅》、《鴿子與劍》、《爬樹的女人》、《吻了再說》、《二十世紀的書》等。

第一部 真實的生活
第二部 第二部 女吸血鬼
第三部 血染黑人城
第四部 金錢叢林
第五部 悄然離去

推薦序這裡沒有英雄,只有荒蕪現實的腐臭曲辰(本文作者為MLR推理文學研究會成員)
  在冷硬派的發展歷史上,錢德勒的〈謀殺巧藝〉是絕對不可能忽視的一篇論文,他在文中提及漢密特「把謀殺交回到有理由犯罪的人手中,不僅僅提供一具屍體而已;使用的作案工具是隨手可得的物品,而非手工製的決鬥手槍、毒箭和熱帶魚」,換句話說,錢德勒認為漢密特把謀殺拉出那些做作的場景,放置在那些本該是犯罪聚集之地。
  這段話很有名,特別是在書寫的人同時也是冷硬派推理小說大師,甚至以一己之力讓學院將冷硬派納入討論,但有趣的是,錢德勒不斷的強調犯罪屬於街頭,而冷硬派讓真實本身說話,作者只是個冷眼旁觀的人,但到最後,這篇文章對偵探的形象則是這麼說的:「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須是個完全的人,普通的人,但是一個不平常的人。……他必須是他的世界中最優秀的人,對其他世界來說也是夠好的。……他是個孤獨的人,他有自尊心,你必須待之以禮,否則下次見到他時就後悔莫及」,這段敘述不太像是在街頭打滾的人,反而是像P.D.詹姆絲說的一樣,「似乎比較適合放在羅曼史中當男主角」。
  事實上,當我們把錢德勒與漢密特擺在一起的時候,那骨子裡透出來的氣味,馬上能讓我們感受到哪個人是真的打從黑街上浸潤出來,而哪個人只是喬張作致、用漂亮的文字描寫那些他未必清楚的世界。我相信卜洛克也看出來了,不然他不會在《圖書館裡的賊》裡讓漢密特對錢德勒獻給他的《大眠》有那樣的回應。
  這似乎是關於作家技藝的永恆叩問的某種形式的回答,一個作者,究竟依賴他的經驗來書寫,抑或憑藉他的想像來敘事呢?
  比較討巧一點的說法當然是兩者皆有,但實際上,誠如法國社會學家布迪厄發明的漂亮而精準的字眼「慣習」(habitus),他用這個字來表示我們每個人都受到自己出身的位置、受到的教養以及社會化的過程所影響,這讓我們思考與行動的方向都受到了這一連串外在過程的掣肘。所以順著這個思路,就連我們的想像力都受到我們的經驗所箝制了,那關於某種深層的、絕對的殘酷與暴力,絕對不是一路以來家世堪稱良好,除了酗酒並未真正學壞的錢德勒所能得見的。
  從這個角度看來,詹姆士.艾洛伊的出道作《Brown's Requiem》似乎是一場意外,這本錢德勒式的小說(Chandleresque novel),一樣有著個具備高貴靈魂而愛講俏皮話的主觀視角偵探,儘管也算獲得好評,但似乎總有種不夠出色的質感。直到《黑色大理花》這本分水嶺之作,艾洛伊才真正找到了屬於自己的故事形式,不像一般的犯罪小說有禮、自制,提供給讀者一種「安全窺看暴力的距離」,而是樸素的將你攫入他的小說中,送上新鮮的拳頭與沉甸甸懸在鼻頭的鐵鏽般血腥氣味。
  熟悉作者的人,應該會很快把他的風格轉變與他的母親在他十歲時慘遭謀殺連結在一起,但儘管他也說過「你的死定義了我的人生」,但我想能賦予他這麼直白的闡述暴力的各種形式的能力,還是跟他自青春期後自我放逐,吸毒、酗酒、偷竊,樣樣都來的經歷有關,那是與過去安穩生活徹底的決裂,整個人泡在洛杉磯街頭才有可能習得的經驗。
  但或許是不習慣的關係,艾洛伊直到《白色爵士》才真正大鳴大放,將一切可能的黑暗面釋放出來,他不再創造一個在傳統概念上好壞參差的主角,而是發展出一個徹底的暗黑人物大維.克連,他是律師、警察、也是職業殺手,他的三個身份交互纏繞,把他拖進我們自己也看不到底的深淵之中。書中層出不窮的暴力橋段與黑幫、警方鬥爭的超寫實描述,甚至被舊金山評論報形容為在此書之前,「所有的偵探小說讀來都有如蘇斯博士的童書一般」。
  而這個暴力,甚至不只在書中出現,對待讀者,艾洛伊也一樣橫征暴歛,據說本書寫完時高達900頁,出版社要求他縮減到350頁,於是他刪除了所有可以刪除的動詞,造成了本書風格化、破碎的文體(特別是主角獨白時,幾乎沒有稱得上是句子的存在)。但這樣的文字所承載的情節與人物卻一樣豐厚,甚至比之前的作品要來的更為強烈,這讓美國讀者紛紛皺眉抱怨前半部過於難讀的文字,但仍忍著直到後半部劇情開始加速進行,一口氣將前面的發展終結,進而大呼過癮。
  值得注意的是,《白色爵士》是艾洛伊明顯想要承先啟後的作品,因此不但交代了「洛城四部曲」許多角色的結局,也先行引渡了之後的「美國地下世界三部曲」的角色進來,討論影響更遠、更為廣泛的暴力,也就是政府的權力。
  艾洛伊曾經說過,他的成功是來自於他對這個世界不斷的頂撞,《莊子.外物》說到忠臣伍員被殺,「萇弘藏其血,三年化為碧」,對艾洛伊而言,他則是將他母親的血、自己的血、乃至於無數他筆下人物汩汩流出的血液凝縮成一個犯罪小說史上永恆的結晶,從此無法被忽略。

我只剩回憶的決心。扭轉時光/發熱的舊夢──我醒來拚命撈抓,深恐遺忘。照片讓女人青春永駐。一九五八年秋,洛杉磯。新聞紙:連連看。人名、事件──極其殘暴無情,哀求我把它們串連成線。多年以後──故事仍模糊零散。那些名字的主人不是死了,就是愧疚得三緘其口。我已衰老,惟恐遺忘:我殺害了無辜的人。我違背了神聖的誓約。我利用恐懼獲利。發熱──那段時光燃燒起來。我想隨音樂──迴旋,隨它墜落。第一章工作:掃蕩投注站,放媒體進來報導──搶點版面,和拳擊調查案別別苗頭。 長一副肛交臉的娘娘腔告密:十四支電話,一條競賽電報線。艾斯黎的便條上寫:拿出魄力,晚點去旅館逼問證人──查清聯邦調查局有何打算。 他本人的說法:「如果事情進行得不順利,別讓記者拍照。副隊長,你是律師,別忘了包伯.高羅戴喜歡他的案子乾乾淨淨的。」 我恨艾斯黎。艾斯黎以為我是用收賄的錢買到我的法律學位。 我說,四個人,散彈槍,史泰門斯二世和我一起負責。 艾斯黎說:「要穿西裝打領帶;可能會搞到上電視。還有子彈別亂射,你是在我手底下做事,不是替米基.柯恩跑腿。」 總有一天我會把賄賂名單塞進他喉嚨。 小史泰已布好局。好極了。黑人城的整條街拉起封鎖線;藍制服警察在街頭巷尾守著。記者、巡邏車,四個穿西裝打領帶的人,持十二口徑的散彈槍。 喬治.史泰門斯二世警佐劈啪練著快速抽槍。 騷動:在門廊上晃蕩的黑鬼,巫毒眼。我的眼睛盯著目標──拉下的窗簾,擁擠的車道──裡面正忙著讓賭客下注。一間空心磚小屋,我猜門是不鏽鋼板做的。 我吹了聲口哨;小史泰一面走來,一面把玩他的槍。 「別玩,你可能用得上。」 「我不用這把,我車上有支鎮暴槍。我們破門進去,然後──」 「我們不破門進去,那是鋼板門。我們一開始先敲門,他們會燒賭票。你還獵鳥嗎?」 「當然,大維,幹嘛──」 「你車上有彈藥?獵鳥散彈槍?」 小史泰笑笑。「那扇大窗戶,我去把它射破,射掉窗簾,我們就衝進去。」 「好,那麼你去告訴其他人。還有叫那些帶相機的小丑過去按快門,是艾斯黎老大交代的。」 小史泰跑了回去,卸掉彈殼,重新上膛。相機待命;吹哨、喝采。一群酗酒的閒人。 舉起手,倒數計時── 八:小史泰傳令下去。 六:人員分散到兩側。三:小史泰瞄準窗戶。 一:「現在!」 玻璃爆裂,震耳欲聾;反作用力將小史泰震倒。警察嚇得大叫「重軍火!」 窗簾支離破碎。 尖叫吶喊。 我跑上前,跳過窗台。場面混亂:鮮血四濺,賭票/現金滿天飛,電話桌翻倒,人群倉皇逃竄。出了後門,組頭拳打腳踢。 一個黑仔從嘴裡咳出玻璃。有個傢伙少了幾根指頭。 少根筋的史泰門斯說:「警察!站住,否則開槍了!」 我抓住他,大吼:「這是從裡向外開的火,是他媽的歹徒先下手為強。我們從窗戶攻堅是因為我們認為前門攻不破。你跟記者好好講,告訴他們我欠他們一次人情。把你的手下找來,他媽的一定要讓他們搞清狀況。聽懂了沒?」 小史泰掙脫。腳步聲雜沓──從窗戶湧入大批便衣。噪音掩護:我抽出備用槍。朝天花板開兩槍,湮滅──證據。 扔了槍。更混亂的場面:嫌犯被踢得俯臥在地,銬上手銬。 呻吟、吼叫,散彈槍裝滿子彈/鮮血傳出腥臭味。 我「發現」那把槍。記者衝進來;小史泰對他們口若懸河。出到門廊上,透透新鮮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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