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ABC理論 | 情緒理論

ABC理論(ABC Theory of Emotion)是由美國心理學家埃利斯創建的。

就是認為激發事件A(activating event 的第一個英文字母)只是引發情緒和行為 ...情緒ABC理論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目錄1什麼是ABC理論2常見的不合理信念3不合理觀念的特征4基於ABC理論的合理情緒療法5情緒ABC理論的案例分析6相關條目[編輯]什麼是ABC理論  ABC理論(ABCTheoryofEmotion)是由美國心理學家埃利斯創建的。

就是認為激發事件A(activatingevent的第一個英文字母)只是引發情緒和行為後果C(consequence的第一個英文字母)的間接原因,而引起C的直接原因則是個體對激發事件A的認知和評價而產生的信念B(belief的第一個英文字母),即人的消極情緒和行為障礙結果(C),不是由於某一激發事件(A)直接引發的,而是由於經受這一事件的個體對它不正確的認知和評價所產生的錯誤信念(B)所直接引起。

錯誤信念也稱為非理性信念。

    如圖中,A(Antecedent)指事情的前因,C(Consequence)指事情的後果,有前因必有後果,但是有同樣的前因A,產生了不一樣的後果C1和C2。

這是因為從前因到結果之間,一定會透過一座橋梁B(Bridge),這座橋梁就是信念和我們對情境的評價與解釋。

又因為,同一情境之下(A),不同的人的理念以及評價與解釋不同(B1和B2),所以會得到不同結果(C1和C2)。

因此,事情發生的一切根源緣於我們的信念、評價與解釋。

  情緒ABC理論的創始者埃利斯認為:正是由於我們常有的一些不合理的信念才使我們產生情緒困擾。

如果這些不合理的信念久而久之,還會引起情緒障礙呢。

情緒ABC理論中:A表示誘發性事件,B表示個體針對此誘發性事件產生的一些信念,即對這件事的一些看法、解釋。

C表示自己產生的情緒和行為的結果。

  通常人們會認為誘發事件A直接導致了人的情緒和行為結果C,發生了什麼事就引起了什麼情緒體驗。

然而,你有沒有發現同樣一件事,對不同的人,會引起不同的情緒體驗。

同樣是報考英語六級,結果兩個人都沒過。

一個人無所謂,而另一個人卻傷心欲絕。

  為什麼?就是誘發事件A與情緒、行為結果C之間還有個對誘發事件A的看法、解釋的B在作怪。

一個人可能認為:這次考試只是試一試,考不過也沒關係,下次可以再來。

另一個人可能說:我精心準備了那麼長時間,竟然沒過,是不是我太笨了,我還有什麼用啊,人家會怎麼評價我。

於是不同的B帶來的C大相徑庭。

[編輯]常見的不合理信念自己應比別人強,自我價值過高;人應該得到生活中所有對自己重要的人的喜愛和贊許;有價值的人應在各方面都比別人強;任何事物都應按自己的意願發展,否則會很糟糕;一個人應該擔心隨時可能發生災禍;情緒由外界控制,自己無能為力;已經定下的事是無法改變的;一個人碰到的種種問題,總應該都有一個正確、完滿的答案,如果一個人無法找到它,便是不能容忍的事;對不好的人應該給予嚴厲的懲罰和製裁;逃避挑戰與責任可能要比正視它們容易得多;[編輯]不合理觀念的特征  依據ABC理論,分析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具體情況,我們不難發現人的不合理觀念常常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一是絕對化的要求:是指人們常常以自己的意願為出發點,認為某事物必定發生或不發生的想法。

它常常表現為將“希望”、“想要”等絕對化為“必須”、“應該”或“一定要”等。

例如,“我必須成功”、“別人必須對我好”等等。

這種絕對化的要求之所以不合理,是因為每一客觀事物都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不可能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

對於某個人來說,他不可能在每一件事上都獲得成功,他周圍的人或事物的表現及發展也不會以他的意願來改變。

因此,當某些事物的發展與其對事物的絕對化要求相悖時,他就會感到難以接受和適應,從而極易陷入情緒困擾之中。

  二是過分概括化:這是一種以偏概全的不合理思維方式的表現,它常常把“有時”、“某些”過分概括化為“總是”、“所有”等。

用艾利斯的話來說,這就好像憑一本書的封面來判定它的好壞一樣。

它具體體現在人們對自己或他人的不合理評價上,典型特征是以某一件或某幾件事來評價自身或他人的整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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