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的家:臺灣的家何去何從? | 維持健康的好方法 - 2024年11月
21世紀的家:臺灣的家何去何從?
擺脫舊的學術實作與思考慣習
以細緻的個案研究作為建構新知識
以及為臺灣社會尋找出路的堅實出發點
2013年10月3日,「伴侶盟」提出統稱為「多元成家」的「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送至立法院討論,立即引起大眾關切,導致多場直接、間接(網路)的論辯而形成所謂「多元成家」爭議,「護家盟」更於 11 月 30 日,提出「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的口號,號召 30 萬人走上凱達格蘭大道,使得唯一進入一讀的婚姻平權法案因反對聲浪過大而停頓下來。
上述爭議及主流學界的態度,都忽略了「現代核心家庭」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產物,而非普遍存在的真理。多元成家法案被核心家庭的觀念與價值所阻撓及挑戰,顯示出臺灣主流社會對於這世紀以來新自由主義化的新時代缺乏應有的了解,仍以上個世紀現代化時期的家庭觀念來面對及處裡新時代的新問題,致使主流社會的思潮與社會實況脫節。
當前臺灣的家戶數中已有15%非傳統家庭出現,預示著臺灣21世紀家的新趨勢。有關家的爭辯與討論,都必須放回歷史條件及社會文化脈絡中,才可能給予家的型態及性質妥當的位置,從而得以有效面對未來發展的可能性。本書將由實際的個案研究,透過家的雙重性、家的想像、家之形成與維持的情感和心理機制,以及家的性質與意義等,來直接面對問題,尋找臺灣的家未來可能的出路。
作者簡介
黃應貴(主編)
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人類學博士,現任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特聘教授。長期從事台灣原住民中的布農族研究,著有《反景入深林:人類學的觀照、理論與實踐》、《人類學的評論》、《人類學的視野》、《布農族》、《台東縣史‧布農族篇》、《「文明」之路》三卷等書,主編《人觀、意義與社會》、《空間、力與社會》、《時間、歷史與記憶》、《物與物質文化》等書。
王梅霞
英國劍橋大學社會人類學博士,現任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副教授。長期研究泰雅族、太魯閣族及賽德克族社會文化在不同歷史脈絡之下重新創造的過程,關心社會變遷中當地人的主體性。著有《泰雅族》一書及論文多篇。
王增勇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社工博士,現任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副教授。主張社工必須成為社會改革的動力,受後結構主義學者傅柯的知識權力觀點與女性主義社會學者 Dorothy Smith 的建制民族誌啟發,透過民族誌研究、敘事與行動研究等批判典範探討原住民老人長期照顧、精障者社區復健、老年同志口述歷史以及社工專業化等議題。
林文玲
德國歌廷根大學人類學博士,國立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暨族群與文化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領域包括應用視覺人類學、數位人類學、(新)媒體與原住民以及性別研究。著有〈疆域走出來:原住民傳統領域之身體行動論述〉、〈跨文化接觸:天主教耶穌會士的新竹經驗〉、〈部落「姊妹」做性別:交織在血親、姻親、地緣與生產勞動之間〉等作品。
林瑋嬪
英國劍橋大學社會人類學博士,現任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教授。曾經擔任台灣大學文學院副院長,現為台灣大學人類學系系主任。專長為宗教人類學、親屬人類學與漢人研究。著有專書 Materializing Magic Power: Chinese Popular Religion in Villages and Cities,以及論文多篇。
陳文德
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社會人類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1983 年起先後在阿美族與卑南族從事研究,著作有《卑南族》、〈人群互動與族群的構成:卑南族 karuma(H)an 研究的意義〉與《「社群」研究的省思》(與黃應貴合編)等。
彭仁郁
巴黎狄德羅大學心理病理暨精神分析學博士。法國分析空間學會認證之精神分析師。現任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研究興趣包括精神分析理論及實踐、人為暴力創傷與療癒。重要代表著作有專書 A l’épreuve de l’inceste(《亂倫試煉》)及〈進入公共空間的私密創傷:台灣「慰安婦」的見證敘事作為療癒場景〉等論文。
黃嬡齡
陽明大學公衛所衛政組博士,現任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社會工作師、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所兼任助理教授。1986 年回玉里迄今,以醫院為田野、以病患為師,著有《傾聽曠野裡的聲音:精神復健玉里模式》、《日久他鄉是故鄉:治療性社區玉里模式》兩本專書及多篇論文。
潘恩伶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社會學博士,現任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助理教授。專長為家庭社會學、青少年研究、單親家庭研究等,著有 Timing of parental divorce, marriage expectations, and romance in Taiwan 等多篇論文。
鄭瑋寧
英國愛丁堡大學社會人類學博士,現為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長期關注魯凱人的社會、歷史與文化,研究專長為人觀及性別與親屬、工作與資本主義的人類學研究,近來研究視角觸及情感、存有、美學以及知識本體論等課題。著有論文多篇。
導論/黃應貴
第 1 章 福利造家?:國家對家庭照顧實踐的規訓/王增勇
第 2 章 在一群沒有家的人身上探問什麼是「家」/黃嬡齡
第 3 章 失序的「家」:法國亂倫性侵倖存者的家庭經驗/彭仁郁
第 4 章 跨性別者的成家之道/林文玲
第 5 章 「比兄弟姊妹咯卡親」:移民、都市神壇與新類型的家/林瑋嬪
第 6 章 「人的感情像流動的水」:太魯閣人的家與情感/王梅霞
第 7 章 父/母缺席時的家庭圖像:以泰雅部落為例/潘恩伶
第 8 章 什麼是「家」:卑南人的例子/陳文德
第 9 章 情感、存有與寓居於「家」:當代魯凱人的家之樣態/鄭瑋寧
作者簡介
「新世紀的社會與文化」系列叢書總序
對台灣社會而言,2013年7月到2014年6月是相當紛擾、不平靜的一年。開啟了一連串擾動與爭辯的第一槍,就是「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於2013年10月3日正式提出統稱為「多元成家」的「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送到立法院。伴侶盟原本認為在同性戀逐漸公開而被尊重的台灣,提出具有「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元家庭、收養制度」四大特色而又合乎世界潮流、尊重人民婚姻自由與家庭權等人權訴求的多元成家草案,應不致遭受太多質疑。出人意表地,多元成家法案提出後,立即引發社會熱烈討論,遭到簡稱為「護家盟」的「台灣宗教團體愛家大聯盟」等團體的抵制,該團體主張「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價值,認為「多元成家將徹底破壞家庭制度及倫理觀念,其中不限制性別、不負性忠貞義務、單方面即可解約、與雙方親屬沒有姻親關係、自主選擇多人家屬及領養小孩等主張,皆將台灣帶往『毀家廢婚』的境界」。是以,若要通過這法案,必須經由全民共同決定(即全民公投)。他們更於該年11月30日提出「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的口號,號召到30萬人上凱道。至今,該法案中僅有「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通過一讀,後續立法程序便因反對聲浪太大而停頓。
接著,2014年3月18日起以大學生為主、公民團體為輔的太陽花學運,成為第一次成功佔領立法院的學生運動。表面上,該運動是反對執政黨以30秒宣布通過「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而要求先立法後審查,以凸顯台灣目前代議政治制度運作無法充分表達民意的的僵化問題,並要求還政於民。事實上,這個持續到4月10日才退場的學運,最高峰時曾吸引了50萬人參與,然而參與者實有著各種不同的理由與動機或目的:有的憂心中國的威脅,有的則不滿政府施政失效與執政者領導無方,但更多的是年輕人長久以來因對未來充滿不確定而累積的焦慮與不安,在此找到了發洩的出口。一起社會公民運動居然可以滿足那麼多人不同目的,正說明它並不是一個人、一個政策或任何一個群體可以獨立造成的,而是涉及了整個台灣社會更廣泛而深刻的問題。
第三件是2014年5月21日台北捷運發生一名21歲男大學生的隨機殺人事件,造成4死24傷,導致人心惶惶,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加派員警巡邏車廂和捷運站。大眾媒體更進一步聚焦於:是否可藉死刑以遏止這類犯罪、犯罪者的扭曲心理如何造成今日的憾事、追究犯罪者的家人及學校的責任甚至是它所可能引起的模仿等。事實上,這類隨機殺人事件在當代世界各地,早已是普遍的現象,是有其特殊時代的條件與特定社會文化的因素。然而在台灣,在過去歷史經驗及觀點的觀照下,這事件被視為純粹是個人或家庭的責任,與社會無關。
事實上,這些事件都反映了台灣在這21世紀以來,早已進入新自由主義化的新時代,但我們的主流社會(主要是指政治界及學界)仍然停留在上個世紀的現代化觀念下,用過去既有的觀念來處理新時代的新問題,造成既有的觀念與社會現實脫節,使我們社會無法面對新的現象與新問題,更無法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案,使社會不斷沉淪,更使年輕人對於未來充滿著因不確定感而來的焦慮與不安。此一發展過程與路徑,與日本在1980年代中期經濟泡沫化所導致「失落的20年」所走過的路一模一樣。
以上述多元成家的爭議為例,了解人類經濟社會史的人都知道,這種以「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為中心的現代核心家庭之出現,在人類歷史上是很晚近而短暫的,它並不代表普世的價值。以西方為例,現代核心家庭在一般平民百姓中普及化是出現在18世紀下半葉工業革命興起之後;在日本,現代家庭的確立則與二次大戰後隨日本產業的復興得照顧員工一生之戰後體制的打造密不可分;至於在台灣,1965年開始工業化、都市化以後才建立了現代核心家庭出現的社會經濟條件。因此,落合惠美子稱「20世紀是家庭的世紀」。相對之下,對前資本主義社會的人而言,為了生產上的需求而有不同家的型態出現。譬如,以打獵採集為主的愛斯基摩人,在冬夏兩季隨自然資源的多寡而出現了完全不同的家之型態:夏季以核心家庭為主四處流動收集豐富的食物,冬季所有聚落成員聚居於鄰近少數食物來源地的長屋中。
至於以刀耕火耨或輪耕為主的社會,勞力的多寡往往決定了生產量,因此,多偶婚的家庭或容納既無血緣也無姻緣的人為家成員的大家庭成為主流。在新自由主義化的社會中,於個人與自我發揮到極點的條件下,個人間的感情超越血緣與姻緣關係而為家構成的主要基礎,使家有著個人化、多樣化、及心理化的新趨勢。但在台灣,多元成家的法案完全被核心家庭的觀念與價值所阻撓、挑戰,正好證明台灣仍以上個世紀現代化時期的家庭觀念來面對及處裡新時代的新問題,不只說明台灣主流社會對於這世紀以來新自由主義化的新時代缺乏應有的了解,更造成主流社會的思潮與社會真實脫節。
反之,稍微瞭解新自由主義化如何導致人類社會文化根本改變的讀者應不陌生,資本主義經濟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因生產不足而經歷了20年的繁榮期,到1970年代初期,卻因生產過剩而導致利潤率下降,使資本主義經濟進入衰落期。是以,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與美國總統雷根分別於1979年、1980 年,先後提出「新自由主義」政策,主張市場自由化、國營事業民營化、去管制化、緊縮財政貨幣政策等,經由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WB)、世界貿易組織(WTO)、國際貨幣基金(IMF)等推廣到世界各地。但這個建立在網際網路的科技革命、以及運輸交通及溝通工具快速發展之基礎上的發展,使得人、物、資訊、資金得以在世界各地快速流通並超越國家的控制,更使企業家得以在世界各地選擇最有利的地點來革新生產方式,造成資本主義經濟新一波的發展。而這發展對社會文化的影響,在人類政治經濟史上,如18世紀的工業革命,對人類的生產方式與社會生活帶來重要而關鍵性的改變。
新自由主義化對人類社會文化最關鍵的影響即是促使財政金融管理成為經濟過程的一部分,且具有支配性。在此之前,資本主義經濟所指涉的經濟過程,不外乎指涉:生產、分配與交易、消費等,但在新自由主義經濟下,財政金融的管理成為經濟過程中極重要的一環,甚至居於宰制性的地位,這使得新自由主義經濟另有「金融資本主義」(finance capitalism)之稱。
這意味資本(或資金)的滲透力遠比可見的貿易行為來得更具決定性與宰制性。這點,更因資本家或財團主宰國家政治而造成國家的弱化而加強。自從資本主義興起以來,現代民族國家與經濟的力量一向是相輔相成、甚至常是一體兩面。但在新自由主義化後,財團或資本家的力量早已超越、甚或主宰國家政治的運作。是以,不僅金融風暴頻傳造成一般民眾不再信任政黨及政治人物,更因資本家與統治階級往來密切並影響政策,造成民眾對政治的冷漠外,也因國家難以有效節制既得利益者而促成貧富極端化等社會問題。這些均使得新自由主義化國家早已意識到這類經濟運作方式,就長遠發展而言乃是弊大於利,因而許多國家開始尋找另類出路,才有了所謂的「第三條路」的努力和嘗試。不僅北歐、西歐與美國如此,連被歸類為第三世界的拉丁美洲亦是如此。在嘗試另類出路的過程中,各國往往會因歷史經驗與既有制度的條件而打造出樣貌各異的「第三條路」,但他們對於如何降低新自由主義化對當地社會文化的衝擊這項關懷卻是一致的。
除了「第三條路」,在所有沒有意識到新自由主義化的國家或社會,多半會採取補救的其他方式,主要是公民社會的浮現以及社會運動的改造、新興宗教的解脫與救贖、以及透過家及親屬來承擔社會福利及社會保險制度之不足等,作為緩解新自由主義所帶來的不幸等三條可能的路。此外,新自由主義化對文化上的影響,主要是來自網際網路的進展為人類知識帶來了本體論上的革命。先前因啟蒙運動背後的經驗論科學觀之深化,使真實與虛幻的分辨成了現代性的重要指標,並使追求真理成了知識發展的動力。但在網際網路普遍的條件下,真實與虛幻的界線被模糊,因而造成知識上的革命:只追求有效與否,無關真理。這導致既有的社會分類與領域的界線被模糊掉外,更促進各個分類或領域間的相互滲透。
相對於上述國際社會的發展趨勢,回顧台灣,直到1999年921災後重建提供台灣新自由主義化的物質基礎外,陳水扁總統2000年上任以後推動金融改革的「金融六法」及政府改造的「四化」(地方化、法人化、委外化、去任務化)政策之實踐,乃是促成、加深台灣新自由主義化的關鍵性八年。這點,可由代表資本家或財團的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逐漸取代貨幣證之。不幸的是,台灣缺少馬克思理論及政治經濟學的學術傳統,加上所有政黨對於經濟發展與認識幾乎都是右派,以致於攸關台灣發展至為重要的經濟政策之決定與實踐,至今不見主流社會對此進行討論,使得台灣主流社會至今仍然是以上個世紀現代化時期的觀念來處理新自由主義化後這個新時代的新問題,自然造成台灣主流社會無視新自由主義化的後果而與社會脫節,也使台灣社會走上日本1980年代經濟泡沫化帶來了失落的20年之道路。
台灣主流社會雖無視於新自由主義化,資本主義的新發展卻已根本地改變了既有的社會與文化。以東埔社布農人為例,隨新自由主義在這世紀以來的發展,當地各種社會生活領域均已超越過去聚落的範圍且互不一致,而這些個別生活領域更因新資本持續投入而不斷地再結構。在經濟上,不僅財政金融管理成了經濟過程重要一環而加深貧富極端化,「經濟」生活早已超越過去養家活口及增加財富的目的,而沾染了強烈自我認同與存有的意義。反之,政治成了外力在地方上角力的場所,相互衝突與傾軋的結果造成當地人對於政治的冷漠。而宗教與親屬(特別是家)領域的個人化、多樣化及心理化,使得過去既有社會組織沒落,人與人及人與神之間非理性的情感關係愈來愈具支配性。這就如同從當地人的行為與制度來看東埔社,這地方社會早已不復存在,然而,這地方卻存在於當地人的內心深處而成為其認同的基礎。這些都與個體與自我發揮到極致的條件與辯證有關,多重人觀與多重自我成了新趨勢,也使得意象與想像成了瞭解當代的新切入點。
東埔社布農人所提供的雖只是個案研究,卻呈現整個台灣大社會的新趨勢,更點出了解當代台灣大社會的三個重要論點:
第一,台灣在這世紀因新自由主義化而進入了另一個新時代。
第二,面對新時代的新現象,必須尋找或創造出新的觀念,才能有效再現新的現象與掌握新趨勢。
第三,要解決新時代的問題,就需要有新時代的新視野與新知識,才能為台灣找到「第三條路」。
是以,若要對當代台灣大社會有所了解而跳出上個世紀現代化觀念的限制及與社會真實脫節的困境,就只有對既有的社會文化觀念重新探討與創新,加上必要的世界觀與整合的能力,才能構成新時代所需的新知識與新視野,來面對當代的新現象與新問題,並尋求解決之道。然而,新自由主義化在各地往往因過去的歷史經驗與制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面貌,環顧各地也有著各自不同的現象與問題,必須經由當地的研究來掌握。因此,這套叢書設定了十個重要議題作為未來努力的方向,並冀望由此發展及累積足夠且必要的新知識,為台灣未來的發展作出貢獻。
這十個議題如下:
1什麼是家?(「現代家庭」後的個人化、心理化、多樣化趨勢)
2新興宗教與宗教性(宗教的個人化與存有的問題)
3什麼是地方社會?(新自由主義秩序下地方社會的形塑,包括區域體系的再結構、網路與虛擬社群的浮現等)
4財政金融經濟與文化或地方產業
5是階級還是族群?(族群是否仍是個有效再現與研究的概念?)
6治理、去政治化與「次層政治」(sub-politics)
7多重人觀與自我(包括存有的問題)
8意象、文化形式與美學
9社會運動(包括環境主義運動、慈善救濟事業、透過網路而來具有普世價值的突發性運動等)
10性別、代間與年齡
這十個議題的順序安排係依其可行性高低程度而定:排序在後的議題,往往愈需要排序在前之議題的研究成果來加以支持。我們預計以每年討論一個議題的進度來探討「新世紀的社會與文化」,每年先是召集對該年議題有興趣及成果的學者,以講論會方式進行參與者有關該主題的報告與討論,之後再舉行學術研討會,邀請其他相關學者進行討論。與會論文經正式的學術審查及修訂程序後,集結成為本系列叢書。
本套叢書之所以能順利誕生,除了感謝所有參與的學者外,編者特別感謝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蔡英俊院長及人社院學士班張隆志主任全力支持並提供本叢書先行各項相關的講論會及研討會的經費以及人力協助,更感謝群學出版有限公司總編輯劉鈐佑先生,不以商業營利為計來出版這套具前瞻性的叢書。編者衷心感激他們以台灣未來為念的真摯、熱情與投入。
叢書主編
黃應貴敬上
導論 2013年10月3日,「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正式提出統稱為「多元成家」的「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送至立法院討論,立即引起國內大眾對於該三法案的關切,不僅導致雙方多場直接、間接(網路)的論辯而形成所謂「多元成家」的爭議,反對者(特別是「台灣宗教團體愛家大聯盟」等團體,以下簡稱「護家盟」)更於11月30日,提出「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的口號,號召30萬人走上凱達格蘭大道,使得唯一進入一讀的婚姻平權法案便因反對聲浪過大而停頓下來。這是當初提出法案的伴侶盟始料未及的發展。 對伴侶盟而言,提出的法案是個合乎世界潮流又能尊重人民婚姻自由與家庭權等人權的訴求,在同性戀逐漸公開而被尊重的台灣,提出具有「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元家庭、收養制度」四大特色的多元成家草案,應該沒有太多的爭議才對。反之,護家盟聲明極力捍衛「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價值,認為「多元成家將徹底破壞家庭制度及倫理觀念,其中不限制性別、不負性忠貞義務、單方面即可解約、與雙方親屬沒有姻親關係、自主選擇多人家屬及領養小孩等主張,皆將台灣帶往『毀家廢婚』的境界」(taiwanfamily/?page_id=225)。是以,若要通過這法案,必須經由全民共同決定(即全民公投)。 顯然,護家盟的立場是奠定在現代的核心家庭觀念上,而伴侶盟並未質疑現代核心家庭,而是要求對於成家成員的性別、血緣、姻緣關係等定義應該更加開放、更具彈性,同時更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以符合國際對人權尊重的趨勢。既然立場各異的雙方對家本身的性質沒有爭議,所有的爭議焦點轉而變成:是否要將原不被核心家庭定義下所接受的成員合法化?如此一來,多元成家的爭議成為關乎開放程度上的問題,而不是本質性或類別性的改變、乃至於改革或革命的問題。這就如同台灣家庭研究的主流學者,往往強調非傳統家庭型態只佔15%,它可能引起的「第二次轉型」尚未到來(伊慶春、章英華2012:vi),因而略而不談,完全忽視它的浮現是對現代家庭的挑戰。